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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高中之灰犀牛狂想曲

EdTinker


2021年下半年“双减”政策开始像凛冽的秋风一样地狂扫全国各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也亮出了另一头灰犀牛的犄角,它即将要冲向的正是彼时玲琅满目形形色色如火如荼的国际高中。


我现在还依稀记得当时作为一个校长收到那个题为《培训机构类“国际高中”详细情况摸排表》时脊背上感受到一丝凉意。表面上看这个表格只是为了了解学校的学生、课程、师资,和办学资质等的情况,但是其背后隐含的政策用意让我立即联想到一头犄角锋利目光寒冷的巨大的灰犀牛正缓缓露出它的身形。


我感觉到这头灰犀牛的危险倒不是因为我们学校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实际上,这种危机感是因为有些事情本来是对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做的,但是突然有一天你会被告知你是错的,可能要被干掉了。近些年在教育圈里的所见所闻让我看到这样的危机竟然是大概率事件。


美国人米歇尔·渥克的《灰犀牛:如何应对大概率危机》一书让“灰犀牛”这个比喻为世人熟知,并被运用到社会、政治、经济,甚至生活的方方面面。简单讲,“灰犀牛”比喻的是大概率且影响巨大的潜在危机。


灰犀牛很大,看似也有点笨重且动作似乎略显缓慢,甚至有可能看起来好像也不那么危险,因为你觉得即使它动起来你也可能来得及躲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灰犀牛身躯很大,若在一条本来就不是那么宽敞的道路上,你可能根本就没有地方去躲藏。而且,你也不要忘记,愤怒失控的灰犀牛也有可能跑得相当快,如果它是决意向你猛冲过来,将你撞到踩烂的话,你可能是没有逃跑的时间的。

2022年下半年很多人所猜测的这只正对着国际高中的灰犀牛终于露出了它的大部分身躯。根据各方面汇拢的信息,可以确定没有普高资质和培训机构资质的国际高中立即完完。而对于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可以转型为民办普通高中后,或者依照国家普高课程和中小学教材管理等规定办学,或者依法申请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继续实施国际高中课程。这个转型的时间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也就是说,从政策发布开始算起,培训机构有大约一年的时间首先变身为普通高中,否则就干脆自决了事吧。


现在已经是2023年4月底了,到8月底也就100多天了!除非有长远而充足的准备,一个实力一般的培训机构要在短时间内满足一个普通高中所需的场地、硬件、校长、师资等等资质评估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8月31日之后继续往前走的队伍肯定比之前要稀疏一些了。


我很想仔细地看清楚这头正远远地向我们走来的灰犀牛的所有细节,想知道它到底有多大,颜色到底有多么地吓人,面目是不是非常狰狞,性格是否非常坚决,奔跑起来的杀伤力可能有多大。可是,它的有些部分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全部显露,它的有些细节似乎还没有发育完整,甚至有些人观察下来判断说它可能还有些先天的智力缺陷。比如说,它可能自己也看不清楚前面到底有多少障碍物,它也想不明白撞过了第一道障碍之后到底是继续往前还是拐弯绕过。总之,大家对它的猜想很多,有些听起来似乎更像是狂想,不过听来都觉得有些道理。


大家很清楚地是,这头巨大灰犀牛宝宝的母亲是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这个母亲出生的时间也不长,她诞生于“双减”秋风之中,也就是大概2021年夏天的时候。它的使命却是很明确,“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也就是说,当培训机构们纷纷转型为普通高中之后,它们就不再受这个监管司管理了。依此推理得出,这头即将冲向国际高中的灰犀牛的基因里根本不带有如何处理在合法的普通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的密码。


就像很多动物一样,这头灰犀牛本能地就很清楚要把培训机构类的国际高中要么撞死,要么撞进普通高中这条胡同里。但是它的大脑程序里没有关于接下来是不是要继续撞进这条叫做普高国际课程的胡同,这里既有原来就在做国际课程的普通高中,也有新刚刚加入的新兵。这种到底是撞还是不撞的不确定性可能是更加可怖的一种状态。我记得就曾经有人就将不确定性比喻成长有无数个致人于死地的头的怪物,你不知道到它何时、在哪里出击。


由我看来,我们还缺少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也就是这头灰犀牛的父亲到底是谁。这个父亲的基因信息可能可以用来确定灰犀牛下一步到底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撞向哪里。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宣称谁是它的父亲。我的猜想是那个负责基础教育的部门可能会是那个父亲,或者至少可以成为一个养父。


看着这头不远处的,有些不确定性的,庞大的灰犀牛,有些人早已坐不住开始行动了。据了解,全国各地有一些培训机构已经通过它们的努力获得了民办普高的资质,其中就包括了比如今年3月转型成功的两所上海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国际高中。也有一些学校开始获得或开始申请中外合作办学资质,比如今年4月广东省就正式批复了四个高中阶段的中外合作项目。


有必要了解一下中外合作办学这个概念。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正式颁布,之后经历2013年和2019年两次修订。《条例》适用于“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条例》允许举办除了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之外的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定义公益事业为非营利的。不知道看到这里是不是让有些国际高中的举办者有点倒胃口了。


据我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似乎只有少数几所普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它们是上海的七宝德怀特高级中学,福建的漳州立人斯特学校,还有北京的王府学校,阳光情学校,和爱迪学校。而其它的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都是以中外合作项目的形式出现。据《新学说》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目前大约共有300多个普高阶段的中外合作项目。


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专门定义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它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条例》推出一年后再定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能既反映了举办者的诉求,有反映了政策一些导向。


可以想象,一般情况下,以项目面目出现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模和影响力必然会比以整体机构或者学校形式出现的要小得多。以北京为例,大部分普高中外合作办学都是公办学校和境外的机构合作开展的项目,被批准的招生规模大部分最多只在每年数十人,最多不超过每年120人。其实即使是被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有可能只有少量的招生名额,比如北京的阳光情和爱迪就分别只有每年30人和50人。


自从2021年底以来,我作为一个国际高中的校长,经常有机会与各类专家和同事谈论这头灰犀牛的各种可能性。我们都知道它要来,就是不是十分清楚它到底怎么来。大家眺望这头即将冲向我们的熟悉又陌生的庞然大物,种种猜想和观点交织成了一首国际高中之灰犀牛狂想曲。我想趁放假之际,将这首狂想曲的几个主要旋律略微梳理一下,即为了平复自己慌乱的心绪,也便于跟朋友们系统性地交流。


第一个问题是这头灰犀牛会撞死多少国际高中。从目前培训机构转型普高的进度来看,很有可能有些机构在大限之日来临之日就要选择自我了断了,不然就会被撞死或者踩死。然后就是第二个步骤,即普通高中申请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了。从目前国家对国际高中课程的态度来看,我觉得大批的学校成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可能性极小。各个地方可能会批准一些普高中外合作项目。从北京和广东的现有项目来看,大部分其实还是公办学校内的合作项目。到底有多少民办普通高中最终会获得中外合作项目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个人觉得这个数量不会大,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原有的,还是新转型的,大部分普通高中以后可能就只能实施国家课程了。在我国公办高中为主的情形下,民办普通高中的生存和发展可能不会太乐观。


第二个是招生政策。即使这头犀牛决定暂时不撞死那么多国际高中了,就算现在先顶多撞你个缺胳膊少腿就撤退了,那样很多普通高中可能会拿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资质,当然同时它们也必须开设国家课程。根据广东和北京比较明确的高中中外合作项目招生政策,学生必须参加中考,通过中招方能进入这些项目就读。而每一个项目的批准招生人数需要当地教育部门批准的,都是相当有限的。也就是说这些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校必须将大部分资源和精力投入普通高中课程的实施,为那些优质公办高中淘汰下来的学生提供普高教育。这个局面可能是绝大部分目前只做国际课程的高中没有准备,也难以适应的。


有人可能会说,招生计划归招生计划,我们有经验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校总会有办法的绕弯解决的。目前确实如此。比如说,我查过教育部批准的上海国际课程高中的招生数量,跟学校实际招生数量和招生来源似乎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以后的情况可能会有很大的改变。改变的理由是我要讲的第三个狂想,即同行举报。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城市现在出现了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而且每一个学校的被批准的招生数量都是区区数十个。国家显然是想通过这样的招生计划来控制国际高中课程的规模,否则这次放出这么大一个灰犀牛就失去意义了,所以教育部门必定会严格地监管学校的招生数量和招生来源,尤其是那些刚刚被那头灰犀牛撞进普高轨道的原培训机构。然而,要注意的是,转型后的培训机构和存量的普高国际课程立刻就同等身份了,都是合法依归办学了,阶级平等了,新队员被严格监管了,老队员也不可能再被容忍胡来了吧,否则就违反了公平执法的原则。若谁再偷偷违规,同行之间也就有可能为了公平竞争而互相监督,甚至互相举报。


当然,如果出现同行之间恶意举报和无序竞争的话,那么不用那头灰犀牛来撞,同行之间就可能把对方弄死了。所以公平透明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一定是未来普高国际课程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不然的话,即使今年的这头灰犀牛没把你撞死,也会出现下明年或者后年的灰犀牛把你撞死踩碎的。


第四个是课程。根据上海的所谓“21所”的政策,以及现在其它地区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做法,似乎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学习国际课程的学生要同时学习中文、中国历史、中国地理和政治四门国家高中课程,而且必须使用教育部批准的统编教材。理由很简单,中外合作办学的育人目标也是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这样一来,学校就必须同时配置国家高中课程和国际课程的教师团队。结合前面所讨论过的合作项目有限的招生人数的问题,学校可能为了成本和师资利用效率方面的考虑,不得不采用国内和国际双规招生的发展策略,也就是一部分国内普高,一部分国际高中,前者还可能是大头。


当然,学生学习四门国家课程的好处是,若他们通过会考将获得中国高中文凭。这个在上海的“21所”国际高中课程学校已经实施多年了。有得必有失,学生的额外付出还是有所回报的。再说,随着中国教育实力的提升,中国高中文凭的含金量应该也是与日俱增的。因此,以后回过头来看,说不定这个看似被迫的选择还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呢。从学校角度看,同时开设中国国家课程和国际课程可能会带来一种课程融合发展的新局面。虽然高中阶段的课程融合由于教学语言、学科设置、和考试的种种不同困难重重,但是毕竟同在一个校园,课程领导和教师之间说不定会碰撞出一些颠覆性的创新方法。


第五个值得猜想一下的是举办者的意愿。中外合作办学被定义为公益事业,是非营利的属性,那么投资人是不是还有兴趣把资金投入这个领域呢?可能若是为了资金回报,那么看看其它的投资领域会更加划算一点,除非投资人确实是想为了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些无偿的贡献。即使举办者通过各种复杂的计算和方式,还是觉得投资可以得到回报,招生规模的限制,中招政策地域性的限制,这些条件可能大大地缩小了学校的发展空间。另外,原本是为了做国际高中课程的,现在却不得不搭买了一个体量更大普高课程部,这个情况可能会让学校成本大大提高,同时也会让一些校长抓破头皮人格分裂的。


最后一个我想讲的狂想是关于这个政策本身的可能变数。要知道这头灰犀牛目前还是个宝宝,还在发育过程中,有些细节还没长好,身躯的有些部分还没有显露出来,甚至它的爸爸也还没找到呢。会不会在未来的几个月里它会出现一些身体和脾气上的变化呢?比如说,它可能不会长得太大,也可能变得比较温柔。培训机构的国际高中要转型成为普通高中这件事情估计不会再改变了,然而中外合作办学是不是普高实施国际课程的独木桥呢?注意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际上还是2003年正式制定的,教育部是不是会与时俱进修订甚至制定针对中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规则呢?甚至连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是不是可能被修改呢?比如说,如果学校被国际文凭组织授权可不可以也被认为是中外合作办学呢?


总之,以上仅是我个人学习和狂想后的一些体会。作为一个国际高中的校长,我所感受到的是,疫情之后中国社会追求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其中就包括以出国留学为目的的国际高中。如果学校供给突然出现大幅减少,而社会的需求却不减反增,可能的后续连锁反应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甚至危机。国家放出这头对很多国际高中来说的灰犀牛是为了学校规范和健康的发展,同时,国家也肯定不希望因为这头没有发育完整的灰犀牛而招来另外一批意料之外的灰犀牛甚至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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